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8月,贵州茅台集团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并“向国家商标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这也意味着,茅台彻底放弃“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
茅台酒即将启用新商标
李保芳是在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悠蜜·云上丹寨”健康体验之旅暨招商会上做出以上表述的。他称,去年茅台集团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行政诉讼申请,当时茅台已经向有关部门承诺今年6月30日停止使用原来的商标。茅台已经花了几千万元,请全球知名的设计公司设计了茅台酒的新商标,现在已经确定下来,计划于6月30日正式启用,但由于包装材料的新旧交替安排出了小状况影响了生产和市场投放进度,现在才开始正式使用“贵州茅台”字样的部分包装。
以下为对比图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两度被驳
近两年,“国酒茅台,为您报时”的电视广告可谓家喻户晓,在这则广告中,“国酒茅台”四个字醒目显眼。在绝大多数消费者心中,茅台几乎是国酒的代名词。茅台早已以“国酒”身份自居,专卖店招牌和广告用语上大量出现,但“国酒”商标至今不属于茅台。
2010年,茅台集团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第8377491号“国酒茅台”商标,指定使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酒(饮料)”等商品上。2016年12月31日,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送达到茅台集团。商标局认为,这一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注册。
2017年1月13日,茅台集团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希望这一商标可以获得注册。2018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决定不予核准注册。1℃记者获悉,商标委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他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在茅台集团2010年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时,就有31方提出了异议。其中既包括律师事务所、酒类经销商,还包括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国内著名白酒企业。
官方不认,"国酒"之位依然不可撼动。从上世纪开始,茅台便一直是很多人公认的国酒。开国大典、接待外宾、大型宴会少不了茅台的影子。普通人拜访重要客人,必然选择茅台而不是其他,即便官方不认"国酒茅台",茅台国酒之名依然深入人心。